大一入学时,对于符合条件、手续完备的贫困学生,经学校审批,已经顺利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
此次补办,只针对哪些:大一没能及时提交材料而错过办理期限,并且目前确需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交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开学后在学院领表填写)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要双面复印在A4纸上,未成年人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一律用A4或16开信纸,用黑色水性笔书写,简明扼要、不得涂改)。
4.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民政部门以上单位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下载打印《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请所在地有关部门盖章认定,印章清晰,务必是原件)
备注:开学时请提交2、3、4项材料
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doc